时间:2025/5/25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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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2日我院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警示典型案例学习,此次学习了吴占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,全院干警参会。

吴占海身为党员干部、司法工作人员,在审判、执行岗位工作多年,本应忠于宪法法律,清正廉洁,公正司法,却知法犯法,滥用司法权力,从一名法官蜕变成阶下因,根本原因在于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、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发生扭曲,把工作中遇到的别人的吹捧和恭维,当成了自己的本事和能力,而没有意识到这是组织给的平台和权力,最终沦为不义之财的奴隶,陷入犯罪的深渊。

本次学习警示:一是作为党员和法院干警,面对成绩和个人能力,与组织的培养之间的关系的把握上出现了偏差,忽视了组织对他的培养,没有用党的纪律和党员的标准来要求约束自己,反而在跟当事人接触的过程中造成心理失衡,走向了贪腐的深渊。二是正所谓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。一切通过不正当手段或途径获取的钱财都是不义之财。法院干警在工作中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打交道较多,受金钱诱惑和人情干扰的几率更大。要做到“常在河边站,就是不湿鞋”,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洁司法教育,筑牢思想防线,谨慎交友,慎用权利,洁身自好、守住底线。三是法院干警从自身做起,真正做到“讲纪律、守规矩",不违规讲人情、办关系案。同时,要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各部门廉政监察员的作用,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、运行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,让制度自律监督和自身践行机制不断完善。

原标题:《玛沁县人民法院警示教育学习园地(二)--吴占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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